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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东南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攻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 具有黔东南市农业户口; 2. 在黔东南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,且连续工作满3年; 3.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; 4. 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材料
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(2)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(3)婚姻状况证明(如有); (4)工作单位出具的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; (5)计划生育证明; (6)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。
2. 提交申请
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。
3. 审核审批
公安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,由公安派出所上报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。
4.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
审批通过后,由县级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5. 领取户口簿
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完毕后,到原籍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 2. 办理过程中,请保持手机畅通,以便工作人员联系; 3. 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(节假日除外); 4. 如有疑问,举报 -
1、在乡镇农机、水利、经营、林果、蔬菜、畜牧、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。
2、在民政系统殡葬、精神病院、光荣院、福利院、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。
3、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、水库河道管理、水文勘测、农林灌溉、防汛抗旱、造林、护林、植保、育种工作的职工。
4、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。
5、在园林、环卫、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。
6、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、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。
7、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奖励、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。
8、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。
9、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(包括高职毕业学生)。
10、乡镇重点支持发展,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。
11、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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